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环安分局:
为进一步防范汽配行业存在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倾倒、处置废旧电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充实2020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内容,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汽配行业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西宁市辖区内所有汽配行业。
检查时间
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9月10日。
三、检查内容
(一)环评手续履行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申领、执行情况等。
(二)危险废物台账建立情况。废旧电瓶、废机油产生数量,是否建立完善的台账;台账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库),并设置相应危险废物识别标示;地面防渗是否到位、盛装容器是否密封、容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
(四)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情况。是否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四、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整治工作,进一步掌握辖区内汽配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
(二)各地区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查处,严厉打击将废旧电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倾倒、处置和综合利用活动的、不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的违法行为。各园区环安分局将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报至市环境监察支队,并及时保存相关违法证据。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措施和建议,并于9月11日前,将总结和《汽配行业废旧电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汇总表》报至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
联系人:刘国栋 桓 莹
电 话:0971-6305284 (兼传真)
邮 箱:zdbgsxn@163.com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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