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生态环境局、各园区环安局、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规范环境监测行为,科学精准保障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我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19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青生发〔2019〕92号)文件要求,印发了《西宁市2019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环境监测工作任务。
2019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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